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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英德市检察院报送案例入选2021年全省十大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典型案例

英德检察
2024-10-12

入选典型案例

近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发布2021年全省十大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典型案例,粤东西北地区共两个典型案例成功入选,英德市检察院报送的“清远市英德市水利局申请执行罚款决定检察监督案”被评为2021年全省十大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典型案例。



该案的成功办理,为检察机关在审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时一并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情形提供了经验参考。办案检察官对案件线索细致进行调查核实,并反复推敲适用法律,最终认定英德市水利局对朱某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存在违法情形。法院已对朱某锋的相关违法事实作出生效判决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罚款,不得对同一违法事实既判处罚金又处以罚款,避免行为人承受双重处罚。收到检察建议后,英德市水利局高度重视,及时向法院申请撤回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并撤销行政处罚决定。英德市法院依法裁定终结该案的执行。清新区法院经再审后,依法撤销原案行政裁定书。



今年来,英德市检察院将“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多措并举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落实“一案三查”


一是落实“一案三查”,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办理英德市水利局申请执行罚款决定检察监督一案中,办案检察官细致审查英德市法院和清新区法院的相关裁定是否违法,深入研究英德市水利局向朱某锋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是否违法,认真考虑英德市水利局与朱某锋的行政争议是否存在化解可能。英德市检察院主动加强与英德市水利局和英德市法院、清新区法院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各方意见,最终找到行政争议的症结在于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对同一违法事实既判处罚金又处以罚款,制发检察建议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加强沟通配合


二是加强沟通配合,建立常态化联系协作机制。英德市检察院多次与相关行政机关主动沟通,积极争取相关行政机关的理解与配合。分管副检察长亲自带队前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机关,就行政检察工作积极争取支持配合,畅通案件线索来源渠道。


2021年5月,英德市检察院与英德市司法局召开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座谈会,就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协作与配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议题进行深入研讨。日前,英德市检察院起草了《英德市检察院、英德市司法局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正在向英德市司法局征求意见。


发挥监督职能


三是发挥监督职能,落实“一手托两家”监督理念。今年来,英德市检察院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56件,审结56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8份(含类案1份),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份,有效履行包括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在内的法律监督职能,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2021年4月,英德市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原英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构改革后已变更为“英德市应急管理局”)在对两个供销合作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清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供销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作出的3万元的罚款,导致超过强制执行申请期限无法进入法院强制执行程序,英德市检察院依法向英德市应急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收到检察建议后,英德市应急管理局积极采取措施督促违法行为人缴纳了3万元罚款。




©英德市人民检察院

文字:高悦瀚

编辑:朱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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